10月16日,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会召开。会议提出,要提高认识,加强配合,完善机制,推动反腐败协调工作有序开展。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组长陈正祥讲话,副市长、市公安局长、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副组长傅义主持。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副组长董伟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副组长洪领先参加并提出建议。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陈正祥提出,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反腐败协调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清醒认识反腐败工作的力度、目标,提升反腐败工作的认识。要坚持从严治党,不断突出反腐败协调工作的地位和作用。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强化大局意识,增强协作观念。要加强协作配合,积极推动反腐败协调工作有序开展。及时移送案件线索,资源共享,发挥优势,注重综合效果,执法必严。要完善工作机制,努力提高反腐败协调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建立健全领导机制、联系沟通机制、协调督办机制和创新机制,推动反腐败协调工作水平全面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