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唐代以前,乌鸦在中国民俗文化中是有吉祥和预言作用的神鸟,有“乌鸦报喜,始有周兴”的历史常识传说,汉董仲舒在《春秋繁露·同类相动》中引《尚书传》:“周将兴时,有大赤乌衔谷之种而集王屋之上,武王喜,诸大夫皆喜。” 古代史籍《淮南子》《左传》《史记》也均有名篇记载。唐代以后,方有乌鸦主凶兆的学说出现,唐段成式《酉阳杂俎》:“乌鸣地上无好音。人临行,乌鸣而前行,多喜。此旧占所不载。”无论是凶是吉,“乌鸦反哺,羔羊跪乳”是儒家以自然界的的动物形象来教化人们“孝”和“礼”的一贯说法,因此乌鸦的“孝鸟”形象是几千年来一脉相传的。《本草纲目·禽·慈鸟》中称:“此乌初生,母哺六十日,长则反哺六十日,可谓慈孝矣。”但乌鸦是否真的具有这种习性,还有待现代人的研究和观察证实。现代,乌鸦又被赋予报忧不报喜、专门暴露抨击不合理现象的孤独而勇敢的自由斗士色彩。如胡适白话诗《老鸦》 我大清早起,站在人家屋角上哑哑的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