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等报告。会议分别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谭志桂、副主任施淑汝主持,副主任车晓端、黄秋生、吕斌、王继岗、徐挺富、阮坚勇及秘书长寿炳尧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月亮,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惠明、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盛扬列席会议。市政协副主席黄文泽应邀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几年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食品安全审议意见,通过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强化日常监管、推进专项整治、打击违法犯罪等方法和手段,取得了明显成效。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会议分析了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就进一步加强我市食品安全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要进一步落实工作职责,着力发挥体制优势,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增强部门协同合力,发挥基层网络作用。要进一步消除风险隐患,着力解决突出问题,规范农产品生产,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开展专项整治。要进一步加大保障力度,着力提高监管效能,改善基层工作条件,健全食品溯源机制,提高政策执行能力。要进一步构建群防格局,通过营造和谐氛围,加强诚信教育和鼓励公众参与等途径,着力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2012年以来,全市法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克服案多人少矛盾,加大执行力度,创新执行方法,不断完善“五大系统”建设,着力破解“执行难”,执行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实际执行率等主要考核指标居全省前列,有力维护和促进了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