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救车要固定驾驶人员、专人专车,外出太原需报市卫生局备案……昨日,我市出台《进一步加强急救车辆使用管理》的通知。
  针对中央电视台近日报道河南省周口店“伪造医疗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公章购置使用医用救护车”的事件,为杜绝类似情况在我市发生,市卫生局就做好全市医疗机构急救用车的使用管理提出新的要求:其中包括,市急救中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对本机构车辆购置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对急救车要固定驾驶人员、专人专车,急救车除转运病员外不得用作其他,急救车外出太原市必须报市卫生局备案。
  市急救中心、各医疗机构要加强本机构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明确非法救护车不得转运伤病员,不得向无转运资质的人员或车主提供伤病员信息。
  医疗机构发现涉嫌转运伤病人的非急救车要做好登记、及时向交警部门报告。对医疗机构内如卫生间、电梯、楼梯间等角落张贴、散发、涂写的非法急救车小广告要及时清理,并将相关信息及时向交警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