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高惠强 通讯员李丰翠)新野县女青年沙某冒充新娘,多次伙同他人辗转江苏、河南、四川三省,以结婚为幌子索要彩礼,骗取彩礼后逃匿。昨日,记者从镇平县检察院获悉,经该院提起公诉后,被告人沙某犯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并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  2009年3月份,沙某与他人预谋后,以婚嫁需要彩礼为名设置骗局,骗取江苏省海安县李堡镇光明村一村民26000元后逃匿,沙某分获4000元。同年10月间,沙某某与李某等4人共谋后,以沙某当诱饵,由李某假冒其表哥,以婚嫁需要彩礼为名设置骗局,骗取内乡县灌张镇前楼村一村民现金32000元钱后逃匿。2011年3月份,沙某等人又以同样的手段,骗取四川省简阳市石盘镇朝阳村一村民现金2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