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在规定时间内交房,完成手续,就能拿到钱。”容器厂征收办的工作人员正在耐心地向容器厂的被征收户进行说明。11月7日,我市市中区发布了《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公告以及关于容器厂和滨江东路棚户区及旧城改造项目征收补偿款兑付通知。
       首先开启征收补偿款兑付的是容器厂和滨江东路棚户区及旧城改造项目,被征收户从征收决定公告发布后,在一定时间内自行腾空房屋,缴清水、电、气物管等相关费用后,拿到相应《费用清算告知单》,再到征收现场办公室将房屋钥匙交付给工作人员,并由现场工作人员验收房屋交付情况后出具《交房凭证》。
        被征收户凭《费用清算告知单》、《交房凭证》、《征收补偿协议》1份、《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身份证原件等相关资料交到各棚改旧城改造项目征收现场办公室,办理《领款单》后便可到对应邮储银行办理领款手续。
        据悉,为方便被征收户搬迁,此次征收补偿款均将分两批次进行集中兑付。容器厂片区第一批兑付为11月12日至21日,第二批为11月21日至12月1日。滨江东路片区第一批兑付为11月20日至29日,第二批为12月1日至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