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荣成市为期两年多的工程质量治理行动正式展开,至2016年底,重点检查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落实情况。与以往质量终身责任制仅落实到企业不同,今后,质量终身责任制将落实到具体责任人,每一处新建建筑物的明显位置都要设置永久标牌,载明责任人信息。一旦工程出现质量问题,责任人终身难逃其责。

    “这是荣成首次将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市城建局质监站相关负责人表示,以往他们在质量监管上也是实行终身追责,但主要是问责企业,现在则把责任落实到人,监管力度更大,而且更具操作性。质量终身责任制的具体责任人主要是勘察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以及总监理工程师五方责任人。工程项目在设计使用年限内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发生投诉、举报、群体性事件、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严重工程质量问题,或由于勘察、设计或施工原因造成尚在设计使用年限内的建筑工程不能正常使用的,都首先要追究这5个人的责任。其中,不管责任人是否离开原单位,是否已经退休,都要依法追究其质量责任。

    为全面落实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此次工程质量治理行动将建立“三大制度”护航,即书面承诺制度、永久性标牌制度和信息档案制度。从今年10月份起,工程开工前,五方负责人必须签署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工程竣工后设置永久性标牌,载明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五方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的信息。建设单位需要建立五方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竣工验收后移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统一管理保存。

    此外,工程质量治理行动还将对工程承发包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严惩重罚各类违法发包、转包、分包、挂靠行为,完善建筑工人培训体系,推行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