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日照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在公安干警配合下,依法查处了一起生产、销售假药案。根据举报,执法人员在东港区海曲西路紫竹园小区司某的住宅内发现标有“治疗坐骨神经”药粉、“鹿鞭粉”等十余袋,马钱子、车前子等中药材数十包、粉碎机一台,捣药臼一部及空心胶囊一袋。现场,司某不能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及以上药材的进货单据及合格证明文件等资质证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这些查获的药品均应按假药论处。

     鉴于司某涉嫌销售假药罪,依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相关规定,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已将此案移交公安部门依法立案查处,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