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实施办法》和市国土房管局有关文件精神,即日起,区国土局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古生物化石登记工作。

       为初步掌握全区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数量、种类、收藏、分布等情况,进一步加大重点古生物化石管护力度,自即日起至12月31日,区国土局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古生物化石登记工作。凡持有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及古生物化石标本的收藏单位和个人,可本着自愿原则,到区国土局相关办公室进行登记(联系人:梁福田 联系电话:022-82107089)。登记工作结束后,区国土局将协调市局组织专家进行鉴定,经鉴定确认为重点保护化石的,出具国家统一印制的古生物化石鉴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