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有关部门了解到,漯河市政府决定从本月起到2016年3月开展创建“无传销城市”活动。

  根据有关方案,漯河市将以各县区为创建单位,通过建立和完善打击传销长效机制,要求县区所辖无传销社区(村)达到90%以上;县区社会综合治理工作效果明显且无传销活动,新出现的传销活动能及时发现、及时打击,从而实现创建单位辖区内无传销活动的目标。创建活动从本月起到2016年3月考核验收。为确保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取得实效,市政府成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对创建工作进行统一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