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讯 今天上午,孟津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张玉杰主持召开全县遏制私搭乱建工作会议,重申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遏制私搭乱建工作的意见》(孟发【2012】19号)文件精神,宣布成立县规划建设综合执法大队,强调:凡是从即日起新发生一起私搭乱建行为,凡是应该拆除而未按期拆除的,凡是县规划建设综合执法队组织联合执法行动而没有到位的,就要追究辖区、单位“一把手”、主管副职的责任,分别给予行政警告、行政记过处分。
  会议上,县遏制私搭乱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城乡规划办主要负责人重新宣读了中共孟津县委、孟津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遏制私搭乱建工作的意见》(孟发【2012】19号),对有关内容作了详细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有关政策规定,全县遏制范围是所辖区域,重点为县城规划区、城镇规划区、华阳产业集聚区、空港产业集聚区、重点项目(含拟建项目)实施区、小浪底风景区、新型农村社区辐射区、连霍高速以南区域、310国道、207国道、小浪底专用线等重要公路沿线;遏制内容:一、未办理土地、规划、建设等审批手续进行新建、加建房屋,房屋增加装修,新建厂房、养殖场等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的行为。二、集体土地上未批先建、批少建多、无证建房、批甲建乙等行为。三、县城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未批先建、批少建多、无证建房、批甲建乙等行为。四、修建改建不符合县镇规划或侵占公共资源以及造成邻里纠纷等行为。
  张玉杰指出,目前全县遏制私搭乱建工作形势严峻,有由点到面、由偏到显、由少到多发展趋势,原因是县、镇、村有关单位责任不明、管控不力、体制不活、追责不力。他强调,要创新体制。县里成立规划建设综合执法大队,与县遏制办合署办公,主要职责是管控、巡查、制止、强拆;要明确职责。一是按照孟发【2012】19号文件精神职责分工落实到位,二是认真落实网格化管理制度,三是县直相关部门要履行职责,四是要严格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