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鄂州市梁子湖区某校一名高中生在晚自习放学途中遭人殴打,随后打人者逃窜,该名高中生则被老师送到了医院进行诊治,目前伤情稳定。据当地警方介绍,打人者与被打学生在同一所学校念书,之间并没有什么太大的矛盾,主要是因为看不惯对方的言行举止,才私底下邀约一起,对其“给点颜色”,警方认为,尽管几名学生的行为已经构成违法,但由于是未成年人,在法律上应该减轻或免除行政处罚,建议学校与家长还是以说服教育为主。

11月10日上午,太和派出所接到某校老师报警,称班级里的一名学生被同学打了,腹部有隐隐作疼的情况。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学校处警。经查,被打的学生柯某与打人者陈某同属于一个班级,是陈某主动邀约其它班级的两名同学对柯某共同实施伤害的。随后,民警将3名违法嫌疑人传唤派出所作进一步的调查。据陈某向警方交代,他打架的原因主要是因为看不惯柯某在班里的言行举止,早就想收拾下柯某了。

11月9日晚,学校下晚自习的时候,陈某邀约平时一起玩得较好的2名同学在放学途中等待柯某。20时45分左右,柯某出现了,陈某便将柯某喊到一个偏僻的巷子里,几人对柯某背部、腿部、脸部等部位进行拳打脚踢,期间柯某并没有还手,任凭他们殴打,大约打分钟左右,参与打架的人就各自回租住的宿舍,至于柯某伤势如何就不清楚。

民警在处置案件过程中,认为参与打架的3名学生还属于未成年人,幸好未造成严重后果,还是以调解为主,最终要求监护人对其进行严加管理教育,建议学校加强校园管理,做好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工作,营造良好的教育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