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以前行窃摔伤,腿脚不便,为实施盗窃,徐某雇侄儿为其背背篼、放风,偷盗乡邻饲养的鸡鸭。近日,江油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徐某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徐某,江油市九岭镇人,24岁时爬车偷东西不幸摔伤了腿,从此留下残疾,之后妻子离他而去。但他贼心不改,今年8月,没钱下馆子了,他又想去偷,由于腿脚不便,他就找到13岁侄儿佳佳(化名),雇请他为其背背篼、望风,并答应每次给20元钱。之后,两人三次潜入同村村民家中偷鸡偷鸭,偷盗成功后,然后拿到市场上去卖。徐某也兑现承诺,每次成功后支付侄儿20元钱,其余赃款自己下馆子吃喝。8月29日晚,徐氏叔侄故伎重演,来到养鸭户廖某家,计划偷鸭子。谁知徐某刚进入鸭舍,鸭群就惊慌地叫起来。鸭群的叫声惊醒了睡梦中的廖某,廖某拿起棍棒追了出来,将身有残疾的徐某逮住,随后交给了派出所。

  江油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多次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