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湖南省衡阳市衡东县公职人员肖卫东非法持枪打猎致一村妇死亡(新京报连续报道)。今天(11月18日)下午,新京报记者多方求证后获悉,当天从衡阳赴衡东县非法打猎的10人,因涉嫌非法持有枪支,均被警方刑事拘留。此前,开枪射杀村妇的公职人员肖卫东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已被批捕。

      据衡阳官方此前通报,11月9日12时许,肖卫东、欧阳某等11人抵达衡东县高湖镇羊角村地段,肖卫东发现前方约20米处的柴草中有黑影晃动,以为是野猪,遂用双管猎枪(系欧阳某所有)朝黑影开了一枪,致使正在树林里捡拾茶籽的罗运英死亡。

      新京报曾披露,继刑拘肖卫东之后,衡东警方依法传唤欧阳某等10人,对欧阳某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立案侦查,警方“收缴部分枪支”、“刑拘部分人”。

       新京报记者今天了解到,当天参与打猎的11人,除当地村民肖某华因年过七旬身体有病未被采取强制措施外,其余10名衡阳赴衡东县打猎的10人,均被警方刑事拘留。收缴的枪支目前正在送检,枪支数量和来源,警方称需衡东县委宣传部统一发布,但截至发稿,相关负责人未作回复。

      事发次日(11月10日),死者家属曾向当地警方递交书面诉求材料,要求警方两天内抓捕所有嫌疑人,并索赔100万。

     “我们就两点要求,一要真相,二要赔偿,不可能我妈被枪杀了,我们连赔偿都不要!”死者的儿子今天下午表示,事后肖卫东的亲属曾送来10万元安葬费,目前死者尚未安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