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目的
  为适应汽车社会发展的步伐,大力普及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大力倡导文明驾驶理念,大力弘扬文明交通的先进典型人物,通过开展寻找、评选“孝感好司机”活动,传递“孝感好司机”的正面形象,引导市民文明行车、乐于助人,传递正能量,共建平安、畅通、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
  二、活动步骤
  (一)宣传发动(2014年11月)。由活动主办单位制定和下发评选活动的实施方案,通过孝感广播电视台交通广播、电视、槐荫周刊、网站发布信息,公布推荐评选办法。
  (二)推荐上报(2014年11月中旬至12月上旬)。推荐形式包括组织推荐和群众推荐两种。推荐标准如下:
  1、爱岗敬业,尽职尽责,工作业绩突出。
  2、文明行车,自觉做到礼让斑马线、规范使用车灯、拒绝车窗抛物、拒绝乱停乱放、不强行加塞、不逆向行驶。
  3、无负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乐于奉献、爱心助人。
  对推荐的参评对象,由所在单位审定把关,对其真实性负责,并按要求填写推荐表,附先进事迹材料,于12月10日前由各协办单位汇总上报组委会。市运管处负责上报客、货运、出租车行业的参评对象;市客管办负责上报城市公交行业的参评对象;市交警支队负责上报社会非营运类的参评对象。
  (三)评议评选(2014年12月下旬)。
  1、组委会对推荐的参评对象,按评选标准遴选提名候选人,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设置“孝感好司机”候选榜,对提名候选人及其先进事迹进行公示和宣传,接受群众选评和社会监督。
  2、公众投票。由广大群众通过短信、声讯、信件、电话等方式投票选择自己满意的“孝感好司机”。
  3、评定人选。活动组委会邀请各界人士组成评选专家组,专家组将参考群众票选结果,确定获奖人。获奖人数控制在10名内,好中选优,宁缺毋滥。
  (四)颁奖表彰(2014年12月底)。举办“孝感好司机”颁奖仪式,为获奖者授奖。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孝感好司机”评选活动是一项原则强、影响大、纪律严、要求高的工作,各参与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明确专人负责,将活动的各个环节落实到位,确保活动有条不紊进行。
  (二)坚持标准,体现先进。推荐评选是整个活动的重要环节,是群众进行自我教育、监督和提高的有效途径,因此,各有关部门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标准审核,确保推选出来的每一位候选人都具有群众性、先进性、典型性,能够立得起、叫得响、经得住群众和时间的检验。
  (三)加强宣传,扩大影响。活动中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主流媒体,大力宣传“孝感好司机”候选人的先进事迹,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尤其是对当选的“孝感好司机”,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转化利用活动成果,深入开展学习身边先进典型的主题活动,切实增强活动的影响力和感召力,促进交通管理工作的全面提高。
  为保证本次评选表彰工作客观、公正和权威,成立“孝感好司机”评选活动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孝感广播电视台交通音乐频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