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从郧县财政局、教育局获悉,郧县按照小学年生均1000元、初中年生均1250元的资助标准,全额下拨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中央和省补助资金584万元,其中小学2420人242万元,初中2736人342万元,全县19个乡镇(场)及郧县特校、实验中学等共有5156名贫困寄宿生获得补助。

资助对象为2014年秋季学期在籍在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优先资助孤儿、残疾学生,单亲、残疾、军属、烈属等贫困家庭子女,农村特困户或城镇低保户家庭子女,以及因自然灾害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等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贫困学生。截至11月4日,已转学、休学、退学、流失的学生,不纳入此次资助范围。补助资金以现金形式一次性集中全额发给受助学生,严禁扣留或充抵其它费用,由家长签字,并全程视频录像,保证评审与发放过程公开、公正、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