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大连市文明办公开招募的700名公共文明引导志愿者走上大连地区各城区主要路段,引导文明交通。与以往不同,这批志愿者的服务由各区财政出资嘉许,开了大连由政府出资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的先河。志愿者上岗3个多月来,大连城市交通文明程度大幅提高。

  从8月1日起,这批志愿者试用期间每月补贴600元,试用期满,按大连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60%给予补贴,购买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大连市文明办相关负责人坦言,购买公共志愿服务减轻了政府负担,避免了人力、财力的浪费,也促进了社会组织发育成熟,是一次良好的探索。目前,这种购买服务模式在大连全面启动。

  政府不大包大揽,推进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放开市场准入,凡社会能办好的,尽可能交给社会力量承担。基于这样的认识,大连市近期出台了《大连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实施办法(暂行)》,将其作为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管理体系的重要内容和深化改革的重要路径。

  《办法》公布了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事项,涵盖基本公共服务事项、社会管理服务事项、行业管理与协调事项、技术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事项。大连将每年公布购买服务的项目,购买主体在同级财政部门批复购买计划后,通过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开购买服务项目的标准和要求。其中,基本公共服务事项包括基本公共教育、劳动就业服务、人才服务、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等领域。社会管理服务事项包括社区建设、社会组织管理服务、社工服务、法律援助、慈善救济等领域。行业管理与协调事项包括行业职业资格认定、处理行业投诉等领域。技术服务事项包括科研、行业规划、行业规范等领域。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事项包括法律服务、课题研究、政策(立法)等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