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12月12日讯 记者昨天了解到,我市《关于加强市区渣土管理工作意见》已正式发布。意见明确了渣土管理的目标要求、监管职责等,堪称我市“史上最严渣土管理办法”。它除了要求遏制渣土车的无序管理外,还重奖举报者,对实名举报乱倒、偷倒渣土(含建筑垃圾)违法行为并提供相关证据的第一举报人,经市城管部门查实,最高可获得1000元奖励,市财政每年在渣土罚没收入中安排20万元用于举报奖励。

  看点一:明确各部门管什么

  渣土车GPS接入数字化城管平台

  长期以来,人民群众对渣土车抛冒漏滴、偷倒乱倒等现象反映强烈。虽说多个部门都在管理,但并未收到预期效果,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有的部门职责不太明确。为此,意见对渣土监管职责作了进一步明确。

  建设部门管施工单位

  市建设部门负责市级发放施工许可的工地监管。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与有资质的渣土运输企业签订运输合同,严格督查落实“工地道路硬质化、渣土车密闭化、车轮冲洗后上路”等工作要求。

  交警部门管渣土运输

  市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对渣土运输企业及渣土运输过程监管,建立渣土运输企业及驾驶人员退出机制,对有两次以上违规的渣土运输企业坚决清退出扬州市场。督促落实渣土运输企业每辆渣土车统一安装GPS定位系统,并接入数字化城管信息平台,实行全天候监管;统一安装限速装置,杜绝超速安全隐患。

  城管部门全天候监管

  市城管部门牵头负责渣土运输、处置全过程的巡查和监管,负责将发现问题及时移交各区政府(管委会)和市相关部门处置,并监办处理结果。负责在渣土消纳处置场进出口安装统一型号的视频监控装置,并接入数字化城管信息平台,实行全天候监管。

  看点二:无主渣土有人管

  各区产生的渣土在区内自行消纳

  对于无主垃圾,辖区政府与城管环卫等部门都不管,也是市区建筑垃圾无人管理的重要原因,意见对此作了进一步明确。

  各区政府(管委会)除负责区级发放施工许可的工地监管外,还应当承担辖区内渣土消纳处置场的规划建设和日常监管主体责任。原则上各区产生的渣土在区内自行消纳,渣土之外的建筑垃圾送至市建筑废弃物处置场处置。负责及时处置市相关部门移送的渣土运输、处置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清运处置辖区内偷倒乱倒的无主渣土及建筑垃圾。

  看点三:发布问题处置流程

  举报两天内移送,三天内处置

  意见要求强化信息互通机制,对施工工地和消纳场地违规处置、违规运输、乱倒偷倒、扬尘污染等违法行为进行联合执法,严格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

  根据视频监控、执法巡查、群众举报,市城管部门及时将发现的问题两日内分类移送各区政府(管委会)和建设、规划、公安交警等部门处置,后者一般应在接收之日起3日内完成处置,并将处置结果报市城管部门备案。

  看点四:实名举报有奖

  举报乱倒垃圾最高奖励千元

  意见要求,城管、建设、公安交警部门分别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举报。对举报的乱倒渣土、抛洒、施工工地不按规定管理和运输车辆不洁上路、超载、超速、未密闭运输等违法行为及时进行查处。

  对实名举报乱倒、偷倒渣土(含建筑垃圾)违法行为并提供相关证据的第一举报人,经市城管部门查实后,根据倾倒区域及数量多少、占据面积大小,分别给予100元至1000元的奖励。执法部门将对举报人的信息保密,市财政每年在渣土罚没收入中安排20万元用于举报奖励。记者 姜传刚

原标题: 扬州实名举报乱倒垃圾最高奖千元 接报后3日内完成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