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把审核关。对不同类别的申报企业实行由经信委、商委、农委等部门归口审查,区财政协调配合,明确项目申报条件,逐户核实把关。二是严把公示关。企业申报项目审批后,由各归口部门将拟支持项目在“铜梁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5天,无异议后再进入资金审核拨付环节。三是严把资金拨付关。坚持按预算、按用款计划、按项目进度、按规定程序拨付资金,实行由区财政直接将资金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的方式拨付到项目实施企业或单位,避免多环节管理造成资金沉淀和截留挪用现象发生。四是严把督查关。要求获得资金补助企业要妥善保存有关原始票据及凭证备查,监察、财政、审计、统计等部门每年对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委托中介机构实施专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