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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高邮市长方桂林调研台资企业 并与台商座谈

             11月5日下午,江苏高邮市长方桂林率政府办、发改委、经信委、商务局、金融办、台办、公安出入境管理和相关园区乡镇负责人考察了在高邮的中贸电子公司。

      在随后的座谈上,方桂林市长首先感谢台商们为高邮的经济建设做出的贡献。他指出,台企的发展支持了高邮开发区和相关乡镇的发展,支撑了高邮的经济发展。他希望,在邮投资的台商充分利用其区域优势,不断做大做强各自的事业,为高邮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势升级作出贡献。他强调,对台商反映的问题和困难收集整理后,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以“用心办、马上办、专人办”为原则,限时办结。要进一步加大对台资企业的服务力度。要围绕做大高邮产业集群、做强高邮主导产业,延伸产业链来吸引台商。

      台商们结合自身在高邮生活、发展中的感受畅所欲言。并表示,他们将融入大高邮,并为高邮建设积极建言献策。高邮市副市长朱莉莉参加活动。(中国高邮市台办通讯员徐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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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邮市开展餐饮环节质量安全评估活动

             为深入分析评估全市餐饮质量安全状况,近日,高邮市组织开展了为期一周的餐饮环节质量集中抽检活动。本次集中抽检共采集120家单位的311份样品,其中34家餐饮单位的餐饮具样品204份,合格143份;3家集中消毒餐饮具企业的产品样品18份,合格18份;89家餐饮单位的食用油、熟肉制品、豆制品、凉拌菜、自制饮料等样品89份,合格71份。

      该市将对此次抽检不合格的单位,实施后续跟进,依法责令整改或给予行政处罚。同时,在全市范围深入开展餐饮环节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活动,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指导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切实从源头上、每一道操作流程环节上、每一个具体食品品种上加强日常质量安全管理,杜绝类似食品安全隐患事件再度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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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诗词之乡”创建接受验收

            近日,中华诗词学会顾问王德虎、省诗词协会会长凌启鸿等一行来邮检查验收高邮市“中华诗词之乡”创建工作。

    据了解,高邮尽管具有深厚的文化底蕴,当地主管部门仍然十分重视“中华诗词之乡”创建工作。近年来,该市坚持将诗词文化建设作为党委、政府一项常态性工作,把创建“中华诗词之乡”工作作为弘扬中国传统文化、提升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把实施“文化强市”战略,作为建设文化名城的重要举措,通过扎实开展诗词文化“六进”(进校园、进乡村、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景区)活动,使诗词吟诵和创作活动在高邮大地蓬勃开展,蔚然成风,收到了良好社会效果。在创建工作的推动下,古城高邮近年来又新集聚了一批在省内外有影响力的古典诗词作者,形成了“高邮诗词创作群体”。高邮市诗词学会编辑出版的《中华诗词集成(高邮1949—2012)》一书共收录1000余首作品,全面展现了建国后高邮诗词创作成果。与此同时,近三年来,高邮诗人在国家级刊物发表诗词超过300首,50多人次获得国家和省各类诗词奖项。全国首发的《宋词》邮票,底蕴深厚的《盂城诗韵》《诗韵高邮》邮集等,既让诗词成为“邮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又让“邮文化”为诗词传播提供了特色途径。此外,该市还编印了《中华诗词基础知识读本》,将诗教工作作为诗词普及的重要手段。

    汇报会上,当地相关负责同志简要介绍了当地的基本市情,同时希望各位专家、领导在验收期间对该市创建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为高邮推进中华古典诗词文化普及,创建“中华诗词之乡”指引把脉、传经送宝。

    验收期间,专家们先后赴高邮文游台、文游广场、市第一小学、盂城驿、高邮工商局、界首镇、三垛镇、御码社区、赛德电气、菱塘回族乡、临泽镇等处实地察看诗词创建情况,对当地的扎实的诗词文华基础普及工作表示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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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邮市开展餐饮环节质量安全评估活动

          为深入分析评估全市餐饮质量安全状况,近日,高邮市组织开展了为期一周的餐饮环节质量集中抽检活动。本次集中抽检共采集120家单位的311份样品,其中34家餐饮单位的餐饮具样品204份,合格143份;3家集中消毒餐饮具企业的产品样品18份,合格18份;89家餐饮单位的食用油、熟肉制品、豆制品、凉拌菜、自制饮料等样品89份,合格71份。

      该市将对此次抽检不合格的单位,实施后续跟进,依法责令整改或给予行政处罚。同时,在全市范围深入开展餐饮环节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活动,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指导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切实从源头上、每一道操作流程环节上、每一个具体食品品种上加强日常质量安全管理,杜绝类似食品安全隐患事件再度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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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扬州高邮市举办2014年渔业乡村兽医培训班

     为全面提升渔业乡村兽医的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提,高渔业乡村兽医诊疗服务水平和水产养殖病害防治效果,更好地推动水产养殖业的健康发展,日前,高邮市举办了2014年渔业乡村兽医培训班。

      本次培训由江苏省渔业技术推广中心病防科科长方苹主讲,高邮市农委副主任孙桂尧作重要讲话,全市渔业乡村兽医及乡镇水产技术人员共160余人参加了本次培训,培训结束后采用闭卷考试方式对本次培训效果进行考核。

      培训中,方老师主要从常见淡水水产养殖病防防治及水产养殖规范用药两方面深入讲解,授课内容生动。参训技术人员对本次培训评价极高,培训结束后不少技术人员还继续向方老师请教实际中遇到的问题,方老师一一解答,学习氛围浓厚。

      最后,高邮市农业委员会副主任孙桂尧作培训总结,孙主任对全市渔业技术服务人员提出明确要求:一是高度重视水产病害防治工作,尤其是爆发性疾病,技术人员要给养殖户灌输“防重于治”的思想;二是渔业技术服务人员及渔业主管部门相关人员要注重学习、注重积累,为促进全市水产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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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高邮市粮食局突出“三个确保”稳步推进秋粮收购

     为认真执行秋粮托市收购政策,切实保护农民利益,最大限度地防范经营风险,高邮市粮食局切实履行职责、抢抓机遇,突出确保执行政策不走样、确保经营效益最大化、确保自主经营无风险“三个确保”,稳步推进秋粮收购。截至11月7日,全市国有粮食企业入库秋粮2000万斤,其中托市收购600多万斤。

      一是立足托市收购,确保执行政策不走样。督促所有收储库点严格遵守国家“五要五不要”收购守则,坚决执行省局“三个决不允许”收购规定,遵循依质论价的原则,符合托市标准不拒收,达不到标准不乱收,严把入库质量关,严禁压级压价、抬级抬价,及时足额得到售粮款,加强市场监管,确保执行政策不走样。

      二是加强产销合作,确保经营效益最大化。对质量不能达到托市收购标准的稻谷,根据本地粮源、市内外用粮企业状况、库存情况、市场需求、品种优势等,优选合作对象,因地制宜、因企制宜制定秋粮购销策略,积极探索粮食收购新模式,加强与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粮大户等新型生产经营组织的联系,通过建立基地收购、订单收购、一体化经营等方式促进粮食合作经营,确保经营效益最大化。

      三是兼顾自营收购,确保自主经营无风险。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细分粮源品质,实行分类购销,努力抓好优质粮收购,严控入库水分,关注市场行情,合理确定、及时调整收购价格,降低收购成本。既要力争多购扩大经营量,争取更多效益,又要优化服务质量,方便农民卖粮,确保不出现“卖粮难”,农民利益不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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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高邮一制假窝点被端 牵出6省联网假药大案

          一提到假药,可谓“老鼠过街,人人喊打”,但是有些人却利字当头,干起了这种缺德又违法的勾当。昨天,记者从高邮法院了解到,该院审结了一起时间跨度长达5年的假药大案,也是一个涉及河南、江苏、江西、福建、湖南、安徽6省的大案。

      一个陌生人的敲门

      爸爸去世后,曾经的“上线”找上了他

     据朱坤供述,他家里经营着一家药店,以前一直是父亲在打理,后来因为父亲患了老年痴呆,就不再卖药了。就在2007年五六月份,朱坤的父亲老朱刚刚去世后不久,有一位河南籍男子突然登门造访,这让朱坤觉得很意外,对方来的时候还拎着礼品,说是老朱的老友,朱坤自然以礼相待。

      一番寒暄后,对方说明了来意,自己是当年和父亲一起“卖药”的老赵。朱坤心里明白,这个老赵口中的的“卖药”,其实大有文章,既有治病救命的药,也有昧着良心卖的假药。为此,他的父亲老朱还曾被警方打击处理。朱坤对父亲卷入假药的事情有所耳闻,但据他所知,那个卖假药的上线虽然是河南人,但是好像是姓孙。眼见自己的慌被拆穿,老赵立即改口说:“你就别管那么多了,我和老孙都是在一起的,我们都是干这个的。”

      朱坤对这个不速之客充满了矛盾的心理,因为假药的事情,加重了父亲的病情,而且这件事大白于天下后,也让他家在当地“蒙羞”,这样的“上线”再次登门,朱坤自然充满了怨恨。然而,让他矛盾的是,卖假药有利可图,而且加上此前一段时间以来,就有一个人怂恿他“子承父业”,继续卖假药。

      不过当天,朱坤没有答应和老赵合作。经过一段时间的思想斗争,最终贪欲还是战胜了理智,朱坤和对方取得了联系,成为了对方在江苏的“战略合作伙伴”。

      突袭的抓捕行动

      老赵、朱坤制售假药被抓

      2012年,高邮药监部门和警方都相继接到了举报,称市里有不少号称有对风湿病、哮喘病有奇效的“神药”在销售。经过相关部门的侦查,朱坤进入了调查视线,不久朱坤和妻子小雯都被警方带走接受调查。两人对出售假药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至此,一起涉及全国多省份的制造、出售假药的大案露出了冰山一角。

      2012年7月份的一天,在山东省济宁市某物流公司,一个男子正在指挥着工作人员对他的货物进行打包,突然,一群人突然冲了上来,“别动,警察!”控制住男子后,民警对该男子身份信息做了进一步确认,这名男子就是5年前突然造访朱家的那位神秘人物老赵。值得一提的是,当场查封的假药就多达18箱之多,老赵承认,这些全部是准备寄给下家的。

      一条迷宫一样的运输途径

      逃避打击,假药运输途径“兜圈子”

      民警乘胜追击,在老赵位于济宁郊区的两处暂住地发现了有商标和无商标的药品、药品说明书、药品商标、包装盒、药瓶,油墨印码机、封口机、打包机等物品。

      经过警方的大量侦查工作,国内多地涉案人员相继被查。一个巨大的制售假药的网络也逐渐呈现在了世人面前。他们的售假网络涉及江苏、福建、湖南、安徽等众多省份。老赵为了防止被抓获,他们的售假运输途径,看起来就像是迷宫。

      他从河南上线那里拿到假药后,人并不在河南,而是躲在山东,货被物流发送到山东后,他并不是从山东寄往下线那里,而是寄给在湖南工作的弟弟那里,通过弟弟做中转站。赵二明知哥哥从事假药生意,但是却加入了进来,“我这么就是因为兄弟感情,他也没给我钱。”

      高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复方气喘灵胶囊”等药进行了调查,经高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函至产品标签标示(生产)所在地或批准文号所在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查,证实老赵销售的“复方气喘灵胶囊”等18种次产品和11种其他产品的外包装、标签或说明书,产品和外包装、标签或说明书均为非法生产,依据《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复方气喘灵胶囊”等18种次产品按假药论处。

      经江苏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证实,从老赵处搜得的药品中含有马来酸氯苯那敏、醋酸泼尼松或及茶碱成分。南京医科大学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意见书证实长期服用上述涉案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然而老赵却坚称“我不知道这是假药,我只知道这是好药。”

      一个特殊的时间点

      铁证如山,为何在庭审现场突然“翻供”?

      记者了解到,大量的人证、物证都能证实,老赵在2007年就开始涉案了。在庭审中,老赵竟然“翻供”了,说他2010年前没有涉案,面临大量的物证,他多是回答“不知道”,一概不认账,对于之前的口供也矢口否认,竟然说:“在公安机关,我从来没承认过我是从2007年开始卖药(假药)的,那些笔录上的内容,不是我说的。”并且在庭上,一再狡辩他出售的药是“好药”。为什么老赵这么纠结于2010年这个时间段呢?

      知情人士透露,这里就不得不提到了一部在2011年生效的《刑法修正案(八)》,就其中制造销售假药的定罪做了修改。

      据了解,《刑法修正案(八)》取消了“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构成要件。修正前的《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才能达到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最低量刑标准。为此,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曾经两次发布对“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司法解释。《刑法修正案(八)》对《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修正后取消了这一限制,生产销售假药罪由危险犯变为行为犯,只要有故意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即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不需要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等条件。

      也就是,如果老赵2010年之前涉案的,同时没有证据证明这些假药给人体健康造成了实际的影响,是不能定罪的,这也就是老赵“翻供”的本质原因。

      一次公正的判决

      构成“销售假药罪”为何不定罪?

      但高邮法院认为,老赵明知是假药而长时间予以销售,经检验,假药中含有处方药,根据相关司法解释,销售的假药无生产许可证、批准文号且属于处方药的,应当认定为“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且经鉴定,长期服用确实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老赵有销售假药的行为,也造成了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危险,其行为构成“销售假药罪”,且总销售金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对辩护人辩护意见不予采纳。

      不过,法院却没有以“销售假药罪”给老赵定罪,而是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这又是为什么呢?

      据介绍,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达5万元以上的行为。

      法院查实,老赵涉案40多万元,其行为构成该罪。也就是老赵的行为既构成了“销售假药罪”,又构成了“销售伪劣产品罪”,根据我国同时构成两种罪“择一重罪处断原则”的审判原则,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符合这一原则。

      记者获悉,最终高邮法院以该罪判处老赵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朱坤、小雯以及赵二因犯“销售假药罪”,被判相应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Miy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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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邮|两名失踪儿童均不幸溺亡家长警惕

          高邮市公安局获悉,1日从高邮开发区走失的一男一女两名儿童已经找到,均不幸溺亡。

         11月2日晚8时许,高邮开发区一小区某家长到开发区派出所求助,称两小孩1日下午1时许从小区结伴骑车外出一直未归,请派出所帮助查找下落。接报后,扬州、高邮公安机关高度重视,立即调集警力全力查找。通过调阅路面监控视频、走访群众、沿途搜寻等工作,至11月3日下午4时左右,在开发区北关河风光带兴欣桥下水面发现10岁男童尸体。但女童仍下落不明,警方一方面向社会征集线索认真排查,另一方面继续在男童遇难水域继续打捞。11月4日凌晨4时许,在位于溺水男童尸体北侧不远处将7岁女童尸体打捞上岸。

         经家属辨认,确系两名走失儿童。公安机关通过对两名儿童尸体勘验,未发现可疑情况,初步认定系生前溺水死亡。两名儿童不幸溺亡令人痛惜,在此,警方提醒广大家长要加强对孩子的防范教育和安全监管,避免类似悲剧发生。

        小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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