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淮安公路部门不断加大路政管理力度,严格行政执法程序,有效地维护了公路路产路权。一是查处案件移交制。执法人员对投诉案件或日常管理中巡查到的路政违法案件,按法律程序履行完毕后,一个工作日内必须移交路政案件处理中心统一审理,案件审理人员对所移交案件及时进行复核,以杜绝违反程序的办案行为。二是路损案件质量负责制。严格把好违法事实、证据采集、案件定性、依法处理、程序合法等五关,案件办理人员对案件质量和案件执行的社会效果全面负责,保证所办案件质量无差错,结果执行无违纪,卷宗材料无瑕疵。三是路损案件交接退补制。处理中心受理案件后,先办理交接手续,并及时指令案件调查组安排承办人员先行调查并提出初审意见。对材料不全,手续不完备的卷宗,立即退到案件调查组,重新依法补充材料。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有明显过错的案件依法撤销,以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给办案人员予以执法过错记录的责任追究。四是路损案件审查制。各路政大队自办的案件,报送处理中心统一复审,处理中心对所报送案件材料的事实、证据、定性、自由裁量,办案程序以及处理结果进行集中审核,并及时反馈。五是路损案件跟踪回访制。案件处理和执行完毕后,根据实际,适时对受处理的当事人采取信函、电子邮件、电话、上门等方式进行回访。倾听对执法管理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路政执法和管理方法,防止以权谋私等违法违纪行为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