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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超4成被破获暴恐团伙通过审讯挖出

    5月23日,经中央同意,根据国家反恐怖领导小组的决定,自治区党委决定以新疆为主战场启动严打暴力恐怖活动专项行动。半年来,依法严打打出了声威,打出了正义,也让法治理念深入人心,“打赢反恐人民战争”已成为新疆各族干部群众最坚决的行动和最坚定的信念。

    重拳出击打掉暴恐团伙

    严打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区各级公安机关突出“打准、打狠、打出声威”,始终坚持主动进攻、先发制敌,严打暴恐活动,严防暴恐袭击,截至11月22日破获危安暴恐团伙115个,其中绝大多数暴恐犯罪活动被消灭在萌芽状态和行动之前。

    半年来,严打行动越来越注重审讯深挖,把现实危害大、思想极端、有暴恐活动倾向及犯罪事实、幕后背景、关系网络尚未查清的人员作为集中攻坚的重点,把隐藏在暗处和幕后的暴恐犯罪活动的教唆者、极端思想的传播者、制爆技术的传授者一查到底,不留隐患。近期二审宣判的伊力哈木·土赫提分裂国家案,就是一起在幕后煽动民族仇恨、鼓动暴力犯罪、鼓吹分裂国家的典型案例。

    通过对侦破的团伙及涉案嫌疑人循线深挖,全区缴获了一批爆炸燃烧装置及制爆原料。自治区反恐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11月22日,全区通过审讯挖出打掉一批危安暴恐团伙,占严打破获团伙总数的40.6%。

    暴恐犯罪分子受到了应有的法律制裁。严打专项行动以来,全区法院依法及时审判了一批危安暴恐犯罪案件。在审判的案件中,各级法院的严打重点明确指向暴力恐怖、宗教极端、制枪制爆、组织偷越国(边)境等违法犯罪。

    全疆各级检察机关在严打行动中把公诉席当作指控犯罪、揭露犯罪、声讨犯罪的重要战场,通过示证质证、发表公诉意见等活动,证明犯罪的同时深层次揭露暴恐犯罪的罪恶本质和宗教极端思想、暴恐音视频的严重现实危害,既有力打击震慑犯罪,又充分宣传法律及严打政策。

    强力震慑52名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

    严打行动启动伊始,全区公安机关就对涉暴恐、涉宗教极端活动的犯罪嫌疑人和在逃人员部署开展了集中追逃专项行动,定人、定责、定时,加大工作力度。

    自治区公安厅在全区对在逃人员进行督捕,对现实危害巨大的在逃暴恐分子下发红色督捕,予以全国布控、重点抓捕,截至目前,已缉捕334名在逃犯罪嫌疑人。

    5月24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及自治区公安厅联合向社会发布《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活动的通告》,敦促从事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活动人员立即投案自首。

    基层组织、政法部门及社会力量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去宗教极端化的宣传教育,特别对受宗教极端思想影响、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人员和在逃人员亲属进行了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和法律政策宣传。近日,和田地区公安机关通过与在逃人员家属交心谈心,成功规劝一名重大在逃人员自首。在强大的法律震慑下,目前已有52名犯罪嫌疑人和在逃人员主动投案自首,最大限度地消除了隐患。

    此外,全区政法机关更加注重源头治理,会同文化、工商、城管等相关部门,加大对宗教极端活动的打击力度和“三非”宣传品查缴力度,解决极端思想源头和传播渠道问题。

    严打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区侦办44起网上传播制爆技术案件、294起网上传播暴恐音视频案件,并曝光了多起典型谣言案件;共取缔171处非法教经点,抓获238名非法教经及提供场所人员,解救教育757名学经人员;查处宗教干预婚姻违法案件219起519人。在查禁打击非法宗教宣传品中,查缴2.3万余件非法宣传品,其中非法宗教书籍1.8万余本、光碟2649张、移动存储介质777个。

    新疆作为反恐维稳的主战场和前沿阵地,反恐维稳形势错综复杂,特别是宗教极端思想传播蔓延、宗教极端势力兴风作浪,既有黑恶势力的特征,又有向恐怖组织转化的倾向,已成为影响新疆稳定的突出危害。10月16日,新疆部署进一步深入推进打黑除恶专项行动,将宗教极端黑恶势力作为重中之重,出重拳,下重手,予以打击,更好地服务全疆反恐维稳工作大局。

    依法严打个别案件被退回补充侦查

    新疆政法机关全力以赴开展严打专项行动,以超常规手段、超强硬措施扎实推进,同时注重依法办案,并强化法律保障。自治区严打专项行动执法监督组负责人郭红介绍,在严打过程中,我区对各级政法干部进行培训,专门抽调了业务骨干组成法律服务小组,深入基层开展工作,为依法办案提供业务指导。在严打过程中,全疆各级政法部门始终高举法治旗帜,坚守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既重视实体处理的准确性,又注重办案程序的合法性,做到了依法打击。

    检察机关就提请批捕案件严格依照批捕标准审查,对受理审查起诉案件严格按照起诉标准审查起诉,并严格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就侦查活动、审判活动是否规范依法监督,确保严打活动依法进行。据介绍,6月16日在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的“10·28”暴力恐怖袭击案件,在审查起诉期间,检察机关曾就案件事实、证据存在的问题,坚持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介绍,各级法院在严打行动中,坚持在依法保障被告人各项诉讼权利的前提下快审快判,对暴恐犯罪的首要分子、罪行重大者坚决依法严惩,对具有自首、立功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从宽处罚。

    10月13日,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对莎车县“7·28”严重暴恐袭击案部分被告人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其中12名被告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充分贯彻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被告人艾力·图尔荪参与杀害无辜群众,在案发后自动投案,有自首情节,被从轻判处无期徒刑。

    在案件审理中,各级法院均依法为被告人指定了辩护人,法庭使用被告人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得到充分保障。

    全民反恐向暴恐和宗教极端宣战

    严打行动开展以来,在和田、喀什、阿克苏等地,群众联手抗暴,合力制服暴徒,并自发行动起来,协助警方围捕暴恐分子,这些轰轰烈烈的壮举将反恐人民战争推向深入,向世人传递了打击暴恐犯罪、坚决维护社会稳定的反恐决心,注定载入新疆反恐斗争史。

    在新疆,各族群众成为公安民警反恐工作的坚强后盾。严打暴恐活动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他们怀揣对法治的坚定信念,用自己的行动积极投身反恐事业,捍卫家园的和谐稳定。

    在严打暴恐活动的同时,新疆各地结合实际扎实开展了“去极端化”工作。在严打行动的另一个主战场——舆论阵地,通过媒体对暴恐分子罪恶行径和宗教极端思想危害的深入揭露,广大群众更加认清暴恐分子的真面目,更加坚定了依法打击犯罪,坚决维护社会稳定的信心,他们参与围捕、主动检举揭发、积极提供线索,支持依法处置、拥护依法判决,为专门力量的反恐工作贡献一己之力,在全社会形成了打击暴恐犯罪的强大正能量。

    严打行动开展以来,新疆各级领导干部、宗教人士、精英分子、干部职工特别是乡村基层干部和民贸企业职工、各族群众纷纷通过发布公开信、参加座谈会、参与签名活动等方式发声亮剑,向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宣战。

    法治理念越来越深入人心。在新疆法学法律界专家召开的题为“捍卫宪法法律尊严,依法严打暴恐犯罪活动”座谈会上,专家学者均表示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打击暴恐犯罪分子完全符合我国宪法和法律精神及刑事司法政策,完全符合各族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心愿,并围绕依法惩治暴恐犯罪和强化源头防范提出法律对策建议。

    自治区维稳办负责人表示,在今后的严打行动中,将继续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确保每起案件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通过严打,使依法治国的思想深入人心,在反恐人民战争中营造“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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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一女子频施家暴 丈夫报警:快要被打死了

    24日,记者从新疆沙湾县公安局获悉,新疆沙湾县一对夫妻,由于妻子强势频施家暴,软弱的丈夫无奈下报警求助,最终丈夫许某与妻子离婚离开新疆。

      2014年11月10日上午11时52分,沙湾县公安局四道河子派出所接到辖区外来务工人员许某电话报警称:自己快要被妻子打死了,请求派出所民警救救他。值班民警迅速赶许某所述地点。

      当民警赶到时看到了让人震惊的一幕,一名30多岁的男子蜷缩在角落,上身赤裸并伴随着全身青紫的伤痕,眼神透露着绝望的表情。看到此景,民警立即将该男子送往镇卫生院救治。负责给该男子治疗的医生告诉民警:从伤者身上的伤疤来看,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主要以棍棒类硬物击打和掐伤为主,并建议将伤者到大医院做进一步内伤检查。

      在病房里,伤者许某告诉民警,23岁的他是2010年4月随老乡从四川射洪县老家来新疆打工,一直在沙湾县四道河子镇给别人盖房子和打零工为生,由于当时年轻,手脚勤快,能吃苦,长相也算清秀,在务工过程中一老乡就介绍了他与现在他的妻子王某认识。在随后的交往中,双方都对对方比较满意,由于妻子王某是当地人,家境殷实,又是独生女,2010年年底时在老乡的撮合下,许某按照女方家里的要求正式“入赘”做了上门女婿,妻子王某的父亲并在邻村新盖了一套房子,作为送给了小两口的新婚礼物。

      就在许某憧憬着美好的未来时,谁知噩梦也悄悄来临,第一次遭遇家暴是婚后不久的春节期间,许某的老母亲听说儿子在新疆结婚了,高兴的从老家赶来,想看看已过门的儿媳妇,谁知一进家门就看到自己的儿子在收拾房子擦地,儿媳王某去串门打麻将去了,许某的老母亲即难过又心疼,就立刻放下行李帮儿子收拾起家务来。谁知妻子王某中午回家后,看到丈夫没有做好午饭,只顾和母亲聊天了,当即上去就在许某脸上扇了两巴掌,并将许某的老母亲赶出家门,扬言如果许某在将老家人带回家,生性软弱的许某只顾着流泪,不敢反抗,许某的老母亲为了不让自己的儿子难做人,当天登上了返回老家列车。

      在随后的3年多时间里,只要王某心理不舒服,都会拿许某撒气,轻责谩骂、用手掐,重则棍棒伺候,许某更是连想回老家看母亲的想法都不敢讲。2014年11月10日上午吃过早饭后,许某看到妻子最近心情很好,就试着对王某说,想给老家母亲托运点自己地里的棉花回去做被褥。谁知,话刚出口,还来的就是妻子王某一顿拳打脚踢,心里憔悴,极度伤心的许某这才鼓起勇气拨打派出所报警电话。

      据了解,施暴者王某,今年26岁,小时候因受过刺激,性格暴躁,经常因言语不和对家人大打出手,在当地很是出名,其父本想通过给其招一个外地的女婿,成家后女儿性情会慢慢变好,谁知却适得其反,王某的脾气越来越坏。

      随后,办案民警将王某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询问,王某却对民警的询问嗤之以鼻,并明确告知民警,许某是自己的丈夫,自己想打就打,谁都管不着。

      11月15日经沙湾县科证司法鉴定所对许某的伤情鉴定,许某所受伤害已构成轻伤。正当办案民警准备按法定程序对王某采取强制措施时,许某却找到办案民警,请求撤案,并表示不愿追究王某一切法律责任,只要求能够和王某离婚。

      11月23日晚22时许,许某致电办案民警,对民警的相助表示感谢,并告知其已于11月21日与王某办理了离婚手续,正在回四川老家的火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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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克拉玛依盗油大案一审宣判主犯获刑10年

           11月19日,新疆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人民法院发布消息,经过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以盗窃罪、职务侵占罪、销赃罪等数罪并罚,判处“油城”盗窃原油团伙大案主犯海某、鲁某有期徒刑10年,其他7名被告人以盗窃罪、收赃罪和职务侵占罪等受到法律制裁。

      据了解,新疆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人民法院经过公开开庭审理,依法对克拉玛依盗油大案其他团伙成员,以盗窃罪判处从犯马某有期徒刑5年6个月,杨某、丁某有期徒刑4年,海某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以职务侵占罪判处秦某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以收赃罪判处梁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马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执行。

      法院审理查明,9名被告人中有6人涉嫌盗窃,1人涉嫌职务侵占、两人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被抓获。2013年12月至2014年1月期间,“油城”克拉玛依市白碱滩辖区油田生产区上连续发生油井单罐原油被盗案。

      据了解,2014年1月6日凌晨3时许,克拉玛依市公安局白碱滩区公安分局油田安全保卫大队民警与新疆油田公司采油二厂保卫部人员在油田作业区夜间蹲点守候时,截获了一辆盗窃原油的油罐车,同时在现场抓获了犯罪嫌疑人杨某。杨某交代了当晚自己与团伙丁某、马某驾驶新J油罐车由鲁某、海某驾驶陕-K越野车带路,到油田作业区单井储油罐盗窃原油的经过。经调查落实,这天五名嫌疑人盗窃原油22.38吨,涉案价值达9余万元。

      警方在侦查期间,通过对有关人员走访调查,发现采油二厂两个单井储油罐于2013年12月份期间被盗两次原油,作案手段和这次盗窃原油的手段类似相同,且都是利用夜间进行盗窃单井储油罐的。

      办案民警立即对杨某再次审讯,杨某承认了曾参与过这两起案件,一共盗窃了近36吨涉案价值近16余万元的原油,全部变卖给了梁某。梁某是长期在五家渠做油料生意,也是先后四次收购52吨原油的老板。

      警方立即在克拉玛依市小拐收费站设卡堵截,1月6日下午在卡口将正在逃跑的海某抓获;同日,在鲁某三厂的出租房内将油罐车司机马某某抓获。海某知道杨某现场被抓,对这三起案件供认不讳。

      据介绍,克拉玛依市公安局白碱滩区公安分局油田安全保卫大队从3月初就成立了专案组,抽调精兵强将对该系列盗窃原油案深挖细查。经过长达3个月的抓捕,民警奔赴陕、甘、宁、内蒙等地,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将潜逃多日的三名盗窃原油嫌疑人全部抓获。

      6月19日,三人因涉嫌盗窃罪被依法刑事拘留,7月18日经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羁押在看守所。据庭审现场的办案民警介绍说,这个盗窃团伙交叉作案,数额巨大,先后5次盗窃原油75吨,涉案金额34万余元。

      经过公安民警缜密侦查、现场辨认、取证、作案工具辨认和罪犯供述。10月23日,新疆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此案。经过一天审理,庭审结束后,由于案情重大,法院未当庭作出判决。

      法院经审理并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对社会和克拉玛依油田的危害程度等。同时,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体现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据悉,在上诉期限内,有两名被告人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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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子盗窃雇主6万元潜逃途中又被盗走

             男子刘瑞因手头拮据,竟对雇主刚领回来的棉花款动了心思。谁成想得手后的刘瑞却在携款潜逃的途反糟了贼。近日,新疆温宿县人民法院审理了刘瑞盗窃案,判处被告人刘瑞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原来,刘瑞的雇主王鑫在2013年11月1日将棉花卖后的六万多元钱放在了家中,哪成想在11日准备给在外求学的女儿打钱时却发现钱已经不翼而飞。报案后,警察认定门窗完好的情况下应该是熟人作案。而此时,王鑫发现自家的拾花工人刘瑞连拾花费都没有领就消失了。于是警察将刘瑞列为该起盗窃案的嫌疑人,2014年4月10日温宿县公安局将身在阿拉尔的刘瑞拘传到案。

    到案后,刘瑞对自己的盗窃行为供认不讳。供述自己在2013年9月间受雇王鑫从事棉花采摘工作过程中,从王鑫与家人的谈话中得知了王鑫房门钥匙的存放处。2013年11月初,刘瑞得知王鑫将卖棉花所得钱款未存入银行。同年11月10日,刘瑞在采摘棉花过程中,秘密潜回王鑫的住处,找到王鑫的房门钥匙并进入到屋内,将王鑫存放在家中的69000元现金盗走。然后对于盗窃所得的69000元现金,刘瑞也已不知道去向。原来在盗窃成功返回河南老家的火车上,刘瑞喝了一瓶包谷烧白酒,等醒来后钱已经被他人盗取。

    温宿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且数额巨大,其行为符合我国刑法有关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瑞犯盗窃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遂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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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奎屯16岁女生早恋 父亲机智“逼婚”吓跑小男友

            16岁的小明和小花早恋,因而学习一落千丈。小花父亲知道后,用一种很独特的方法解决问题,那就是“逼婚”,男孩小明被吓坏了,急得大哭,一时不知所措便报警求助。

            “警察叔叔,你们帮帮我,帮帮我吧!我该咋办呢?”11月12日,奎屯市公安局北京路派出所接到一男孩报警,民警快速赶到男孩所在学校外。见到民警,报警男孩哭了起来,一个劲地说:“叔叔,我该怎么办呢!我才16岁,我咋能结婚呢?”

            经过了解得知,报警的男孩叫小明,和小花是同学,情窦初开的两人经常写信,互诉情感,但也导致两人的学习成绩一落千丈。小花的父亲知道后,很着急,就想出了“逼婚”的方法解决这个问题。

           小花的父亲找到小明说:“我女儿一直很喜欢你,我是他的父亲,我现在有几个问题得问一下你,第一,如果你真的爱我的女儿,是否愿意和她结婚?第二,如果你们不结婚,那么我女儿以后怎么办?第三,如果你一点责任心都没有,再找我女儿出去,看我不打断你的腿……”

            对于父亲的问话,小花表示:“我们是真心相爱,他也是真心喜欢我”。其父亲点了点头,然后说:“好,我现在马上给你们买房子,明天就给你们办酒席,结婚年龄到了再领结婚证……”

            小花的父亲一边说一边给亲戚打起电话来:“帮我选个好日子,我女儿要办酒席了,结婚证后面再领……”这架势把小明吓坏了,哭着说:“叔叔,我还没有想好,我才16岁,我还上学呢!我……我哪能结婚呢?”

            小花的父亲不紧不慢称:“男子汉大丈夫,怕什么,你们不是真心相爱吗?不要偷偷摸摸的写信、约会,害得我们做家长到处找,现在学习成绩又这么差,都别上学了,来我企业干活吧,一个月给你们4000元保底工资,我也不问你家条件如何,我女儿只要喜欢你,你也喜欢我女儿,我这个做父亲的责任也尽到了”。

             小明吓得大哭起来,一时不知所措,这便有了开头报警的一幕。了解情况后,民警将小明和小花带到派出所,经过耐心劝说,小明和小花写下保证书,表示以后会好好学习,相互鼓励,努力上进,不再让父母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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